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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件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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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有没有可以装4.1米宽货物的车子
聊城阳谷这边。有没有可以装超宽货物的车子?4.1米宽。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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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8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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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超限证
随州到江苏超限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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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5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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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宇超大件
超限办理
湖南超限证网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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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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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连大件运输
山东省内超限证网址谁有
山东省内超限证网址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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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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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刚大件设备运输
办证太慢
就是办理时间太长了,要是能有硬性规定把办证时效缩短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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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3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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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求助
求帮助谁知道江西省内怎么办超限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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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4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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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夏洋大件运输
省内办证不统一,还需要跑政务服务中心
如果各个省份的省内证也可以有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这样的系统软件,真的才叫好!!!现在每个省办证所需要的材料都不统一但也大同小异,只是每个省的办证方法不同,每次都很费事,像我们安徽的省内证政务网上提交的办不了,还必须要去每个市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希望可以把省内和跨省合并到一起,给予我们大件人真正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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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5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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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
咨询
福建省区域负责人是谁?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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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7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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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特特
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系统
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系统登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V2.0,网址:http://zclic.tpri.org.cn/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运行以来,实现了“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线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极大提高了大件运输许可效率,有效促进了物流降本增效。并实现了“四个省”:一是省力。大件运输企业可以全程网上注册申报,不用再到窗口面对面办理,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百姓不跑腿。二是省时。由联网前线下逐省分别申报,转变为联网后线上一次集中申报,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三是省钱。节约了人力和时间,直接降低了大件运输企业人员和车辆等费用,同时由于不再支付验算费、检测费和未发生实际路损的赔补偿费,高速公路按照基本费率收费,大件运输企业只用支付原先1/2到1/5的通行费用。四是省心。通过快捷方式取得了合法证件,不再担心路上被查,大件运输企业安全感和获得感大大增强。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用户手册(2.0)(全文如下)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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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7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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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特特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超限)大件许可证办理汇总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超限)大件许可证办理汇总 跨省办证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系统-点击进入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天津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河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山西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辽宁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吉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黑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上海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江苏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安徽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福建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江西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山东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河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湖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广东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广西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海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重庆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四川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贵州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云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西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陕西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甘肃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青海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宁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新疆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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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7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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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特特
新疆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新疆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新疆政务服务网》 法人办事 》交通运输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xinjiang.gov.cn/matterListfaren.html疆内跨地州市(地)超限(超重)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办理地点、时间 乌鲁木齐黄河路301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材料 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护送方案(含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轮廓图)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大件运输网上申请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及申报;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网上受理;材料需补正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5个工作日)3;现场核查,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赴现场对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核查,测量车货外廓尺寸及重量信息,并形成核查笔录上传“大件运输审批管理系统”; 4、审核:一是委托交通科研机构对大件运输车辆重量是否符合申请通行路线桥涵技术状况进行安全评估;二是对车货长度大于28米或宽度大于3.75米或高度大于4.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征求公安交警部门意见; 5、许可决定,进行行政审批;6、送达,向承运人送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二、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大件运输网上申请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及申报;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网上受理;材料需补正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5个工作日)3;现场核查,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赴现场对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核查,测量车货外廓尺寸及重量信息,并形成核查笔录上传“大件运输审批管理系统”; 4、审核:一是委托交通科研机构对大件运输车辆重量是否符合申请通行路线桥涵技术状况进行安全评估;二是对车货长度大于28米或宽度大于3.75米或高度大于4.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征求公安交警部门意见; 5、许可决定,进行行政审批; 6、送达,向承运人送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 不收费设定依据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依据文号 (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条款号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条款内容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 [ +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依据文号 (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 法律救济行政复议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电话:0991-5280613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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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77天前
1256
小特特
宁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宁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 法人办事 》交通运输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施工许可处),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nx.gov.cn/bmbs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333&proId=0c44bd01-497b-4930-bfaa-273ae6cde451&areacode=YCS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B5厅37号窗口,1路、2路、9路、12路、19路、34路、52路、201路、307路、319路、513路、旅游四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银川市民大厅(东站、西站)公交站点上/下车。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咨询电话: 0951-5555659监督电话: 0951-5556111办理查询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市民大厅窗口电话、手机APP客户端、银川市民大厅窗口现场等方式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不见面办理申请材料1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表2 货物名称、重量、外轮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3 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4 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5 车辆行驶证6 涉及收费公路的,需提供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同意的证明性材料7 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性材料8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员介绍信或企业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流程本事项属于四星级事项,可通过快递或代办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到现场(不见面)就可办结。特殊环节现场核验:辖区受理点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的质量、外廓尺寸及警示标志进行现场勘验。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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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77天前
1226
小特特
青海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青海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青海政务服务网》 行政许可 》交通运输厅》跨省区域内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许可,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qhzwfw.gov.cn/matterdetail.html?taskcode=11630000015000556M2630118002000&applyertype=20,10 跨省区域内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许可办理地点、时间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法定工作日(09:00-12:00;13:-17:00) 受理条件无办理材料1 大件二类货物运输提交护送方案 2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车辆号牌 3 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4 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 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不收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第五次修正)第50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3.7)第35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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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77天前
1417
小特特
甘肃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甘肃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或甘肃政务服务网》 法人办事 》交通运输厅》辖区内超限运输许可、跨市州的超限运输许可,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gszwfw.gov.cn/col/col3411/index.html以“跨市州的超限运输许可”为例:办理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办理地点 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央广场1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星期五上午8:30-11:50,星期五下午窗口工作人员回部门衔接工作,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咨询电话 0931-8929865 投诉电话 0931-8929486,12328 事项介绍事项名称:跨市州的超限运输许可申办主体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承诺时限 :9工作日法定时限 :20工作日受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二)不予批准的条件:1.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2.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3.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承运人提出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1.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2.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3.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申报材料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收费情况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路政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第62号令);《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8年9月2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流程图常见问题问题 1、问:承运人需要提前申请超限运输许可吗? 答案 需要,为方便承运人快捷运输,提高审批效率,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三)对于车货总重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问题 2、问: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应当如何办理?答案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问题 3、问:承运人可在哪些部门、通过哪种方式提交超限运输申请?答案 为方便承运人办证,承运人可就近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各地区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张家寺超限检测站、新墩超限检测站、白墩子超限检测站、营盘水超限检测站、十八里铺超限检测站、伯阳超限检测站、百花超限检测站、余家湾超限检测站、麻沿超限检测站、牛津河超限检测站、王格尔塘超限检测站、神峪超限检测站、太白超限检测站、长官超限检测站、青林超限检测站、下四分超限检测站、金塔超限检测站、柳园超限检测站、嘉峪关超限检测站、新墩(高速)超限检测站、余家湾(高速)超限检测站提交书面超限运输申请;也可登录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在省交通运输厅版块提交申请,登录网址:http://zwdt.gansu.gov.cn。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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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7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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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陕西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陕西政务服务网》 法人办事 》交通运输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shaanxi.gov.cn/icity/ent/project?type=ent&cat=theme&sort=undefined&id=DCBF4190843B4ECE9B7ABA144D8524B4&name=%E4%BA%A4%E9%80%9A%E8%BF%90%E8%BE%93数量限制无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申请条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二)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包括大件运输;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市进行大件运输的;(四)以下不具备申请条件:1.载运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2.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3.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4.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5.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6.申请通行路线包括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含)的桥梁的。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第三十六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 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4. 《陕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九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第四十条下列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应当在路政管理人员的引导下通行:(一)车货总质量超过120000千克,在高速公路行驶的;(二)车货总质量超过60000千克,在其他公路行驶的;(三)载货后轮廓尺寸可能影响桥梁和隧道安全的。5.《陕西省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订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制订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以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第二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当签发由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式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在《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中指定的路线不得包括四级公路、等外公路、通村公路和技术标准低于三类的桥梁。承运人应当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确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进行运输,并悬挂明显标志。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当地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材料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2.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3. 授权委托书,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4. 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 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6. 货物说明书或铭牌;7. 货物图纸,证明运输货物名称、质量、外廓尺寸的货物图纸,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 运输装载示意图,清楚表明车辆载货后单轴承重情况,要加盖承运单位有效公章;9. 货物装载后照片,要清晰反映车辆载货情况;10. 桥梁安全通行可行性报告,由具备相应公路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出具;11. 车辆装载后的预检数据,超限检测站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称重后出具车辆预检数据;12.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材料提交说明 线上申报申请资料为电子件(200吨以下),线下申报申请资料为原件或者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10号路政大厅或各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办证点。办理时限:20日联系电话:029-88408508办理流程: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2.对通行线路进行路况勘验或桥梁检测;3.组织专家进行书面审查;4.作出决定;5.对需监护的车辆实施一站式办理监护手续。跨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样证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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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西藏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西藏自治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交通运输》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咨询 ,在线办理网址:https://www.xzzwfw.gov.cn/portal/bszn/fr/list.shtml?siteId=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权力清单一、事项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二、事项类别:公路路政行政许可项目三、审批对象: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四、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 五、许可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六、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许可费用:根据藏交发[2002]90号文件核定标准收费 八、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受理地点:市公路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径公路路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2.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3、在本区域管辖路段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各地区交通局或公路分局负责审批。 (二)岗位责任人:路政科承办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交通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己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期。 (四)时限: ①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从地面算起)、总长度超过18米及总宽度超过2.5米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 ②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时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③对于车货总质量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各受理承办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树定通行与加固方案; 2.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3.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造,保障超限车辆安全行驶公路;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交通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5.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6.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 7.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朝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8.申请事项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湖。4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四)时限: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15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B、举行听证 (一)岗位责任人:各地区交通局或公路分局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发出《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书》;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在20日内组织听证; 3.制作听证笔录,交听证参加入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4.按许可规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各地区交通局或公路分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审查的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初步决定; 2.凡符合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的意见报上级主管局审(核)批; 3.不符合决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其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6个工作日四、领证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各路政科、所承办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制作许可文书和许可证件,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申请人自收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各申请受理单位办理手续,领取证件。 3.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十、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10730)附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 主要内容: (1)货物名称、重量、外廊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廊图; (2)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廊尺寸等有关资料; (3)货物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及运输时间。2.车辆行驶证件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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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云南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法人办事》交通运输》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几何尺寸超限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不可解体大件设备车货总重49吨以上超限车辆行驶全省公路审批),在线办理网址:http://ynzwfw.yn.gov.cn/ItemList.html?id=131218&siteId=1http://ynzwfw.yn.gov.cn/ItemList.html?id=131198&siteId=1以“不可解体大件设备车货总重49吨以上超限车辆行驶全省公路审批”,为例:办理地点 受理地点: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省交通运输厅。办事窗口:云南省交通运输厅1011室。 办理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星期六至星期日: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www.ynzwfwt.yn.gov.cn/)提交材料,进行预审核。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云南省交通运输厅1011室;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516562,65305709。3.网络咨询。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ynjtt.gov.cn)→在线服务→网上办事→省公路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在线办理。 监督方式 1.窗口投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1011室。2.电话投诉。联系电话:0871-65305709。3.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www.ynzwfwt.yn.gov.cn/)。4.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邮政编码:650031。 受理条件1.认定标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或者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18.1米;(2)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2.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2)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3)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3.公路加固、改造相关规定 申请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承运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承运人不具备加固、改造措施的条件和能力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由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加固、改造,或者由公路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改造。材料名称 1 云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 2 不可解体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受理审批单3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安全承诺书4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通行证征求意见表办理流程流程图收费情况您好,办理该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初次公布,1998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第二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3号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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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贵州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http://zclic.tpri.org.cn/登陆》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http://222.85.150.170:8039/zclic/login.htm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gzsggj.com/gzsggjweb/)2016年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在确立的治超框架下,交通运输部修订并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第62号令),着重从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等方面,对大型构件等不可解体车辆(简称大件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进行系统规定,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 为此,省高管局研制开放出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统一为公众提供网上申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网上打印通行证等便民服务,有效决解许可办理存在的程序繁琐、办理时间较长等问题,为治超网络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大件运输许可平台正式实施后,对省内通行的大件运输许可,可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受理窗口网上申请;对跨省大件运输申请,可在起运地统一申请、发证,即将实现沿线省份联合审批、一证通全国的超限许可新模式。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许可平台办理网址: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http://zclic.tpri.org.cn/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http://222.85.150.170:8039/zclic/login.htm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gzsggj.com/gzsggjweb/)2018年8月27日,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召开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以下简称大件平台)验收会,会议由省高管局副局长刘勇主持,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科教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科、财务科、设备科、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省高速公路监控与应急处置中心、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听取了施工单位的平台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汇报,并逐一了解平台功能,现场查看大件许可平台办证流程,审阅了项目文件,同时使用单位针对大件平台的使用情况也提出了平台改进建议。经过质询、讨论和严格评审,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大件平台建设运行工作,一致认为大件平台性能稳定、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达到设计要求,同意该平台通过验收,并结合用户使用情况对施工方提出一些平台功能提升建议.最后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方志江肯定了我局在大件平台建设、运行上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在大件平台后期的运行中本着服务用户、管理者的角度完善大件平台功能。延伸阅读为实现跨省超限运输的统一对外服务,需建成统一运输企业、审批机构、申报材料的基础信息,统一制证、统一验证的全国超限运输业务管理平台,并在业务运行管理方面,通过比对程序、权限管理、时限限定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程序、逾越权限、超过时限的行政许可行为,实现全过程痕迹管理。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启动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试点工作,贵州为试点工作单位之一。2016年6月,在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筹下省高速公路监控与应急处置中心与局路政科正式启动了大件平台项目的调研、招标、建设、培训、运用等工作。大件平台于2018年1月全面开始建设,5月经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单位检测合格后全面投入运行。根据省道路运输局提供的最新数据,贵州省具有大件运输资质企业为77家,已在大件运输许可平台提交注册申请33家,企业注册率达42.9%,审核通过率为100%。截止2018年6月,平台共计接收申请2767件,因资料不全等原因退回760件,受理2007件,办理中撤销557件(具体为申请人自行撤销),准予许可1364件,因车辆轴荷超过限值或通行条件不满足通行要求不予许可86件,按期办结率100.0%。验收会现场咨询电话:0851-86502962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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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四川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首页》办事指南》省交通运输厅》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workGuide/detail?id=3852096139524759552%26shardKey=5100受理条件:(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3、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4、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5、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大件运输车辆。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法规类型:法律 条款:第五十条 文号:主席令第81号 条款内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法律法规名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法规类型:行政法规 条款:第三十五条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条款内容: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法律法规名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规类型:法律 条款:第四十八条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条款内容: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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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
重庆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平台登陆: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搜索“跨越区、县行政区域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许可” ,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cq.gov.cn/icity/icity/project/proinfo?code=0102068001-50000000000000927629X010申请条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申请条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七条 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禁止性要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十一条 承运人提出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二)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三)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材料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计划书桥涵隧加固、改造措施方案超限运输申请书护送方案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牌号载货时前45度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图载货时后45度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图特殊环节超限运输车辆现场勘测 陈永明 023-89186762窗口地址(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148号重庆市公路局1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培训学习时间)办理过程流程图受理平台市内超限证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刘峰说大件”微信服务号,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特运通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特运通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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